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十二项基层党建工作”
大排查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巩固和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党建工作成果,全面落实第23次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不断推进我校基层党建工作,根据省委巡视第八组工作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十二项基层党建工作”大排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排查基层党组织“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不力”在我校各级党组织中的具体表现,坚持问题导向,坚持边巡边查边改,将“十二项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找准、查细,掌握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现状,查找薄弱环节,倒逼推动下一步整改落实,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强基础、立保障,促进我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时间要求
从6月24日起,利用10天左右的时间,在全校范围内深入排查“十二项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单位务必在7月3日之前报送排查表格和综合分析材料。纸质版签章后送至办公楼523室,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xdzzb@xtu.edu.cn。
三、排查内容
(一)全面排查党章、“一准则三条例”等学习情况。
1. 排查要点:突出学习重点,分层分类排查。
①校党委:自查集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情况;
②各二级党组织、基层党支部:排查集中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的情况。
2. 排查方式:
①各级党组织根据学习内容,逐项进行自查,填写《附表一》;
②党委组织部调阅各级党组织的学习记录、影像图片资料,查阅班子学习记录、班子成员的学习笔记。
(二)全面排查基层党组织设置情况、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情况。
1. 排查要点:
①单位有3名及以上正式党员但未设立党支部的情况;
②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者配备不齐的情况。
2. 排查方法:
①各二级党组织自查后,填写《附表二》;
②由学校党委组织部抽查核实。
(三)全面排查2013年以来违规发展党员情况。
1. 排查要点:按照中央组织部、省委组织部列出的违规发展党员的11种情形排查。
①是否存在预备期未满转正的问题;
②是否存在没有经过政治审查、“带病入党”的问题;
③是否存在支部会议讨论、表决没有达到参会人数“双过半”要求的问题;
④是否存在流入人员入党不函调的问题;
⑤是否存在发展对象没有参加集中培训就入党的问题;
⑥是否存在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不够就列为发展对象的问题;
⑦是否培养期未满被吸收为预备党员的问题;
⑧是否存在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没有公示的问题;
⑨是否存在发展对象没有经过党委预审的问题;
⑩是否存在在校学生在户籍地入党的问题;
?是否存在讨论表决方式仍然是举手表决的问题;
此外,是否存在其他违规行为。
2. 排查方式:
①基层党组织自查。对2013年以来发展党员的会议讨论记录、入党材料进行全面审核,排查是否存在违规发展党员的问题;
②根据梳理2013以来违规发展党员的信访举报件,进行交办排查;
③各二级党组织排查后填写《附表三》。
(四)全面开展党员组织关系排查。
1. 排查要点:
①排查超过6个月未与党组织联系的党员;
②重点排查毕业后与党组织失去联系的学生党员。分失去联系半年以上、1至5年、5至10年、10年以上、X年列出。
2. 排查方式:
①党支部自查。由党支部书记根据党员花名册逐一排查,填写《附表四-1》、《附表四-2》;
②二级党组织排查。各二级党组织根据支部上报的失联党员情况,逐一进行联系,排查党支部自查工作是否做到全覆盖,是否存在工作敷衍情况,是否存在漏报情况,完善后汇总上报《附表四-1、2》。
(五)排查党员不及时转接组织关系情况。
1. 排查要点:不及时转接组织关系情况,分别排查半年以上、1至5年、5至10年、10年以上不及时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
2. 排查方式:各二级党组织查看所属党支部党员组织关系异动台账,并填写《附表五》,由党委组织部进行进一步审查核实。
(六)排查党员缴纳党费情况。
1. 排查要点:
①不按时缴纳党费情况。分别排查出半年以上、1至5年、5至10年、10年以上不缴纳党费的党员;
②不足额缴纳党费情况。按学校颁布的缴纳标准排查统计。
2. 排查方式:各党支部查看党员党费收缴登记花名册,对每一个党员缴纳党费情况逐一进行排查,填写《附表六》。各二级党组织审核把关。
(七)排查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情况。
1. 排查要点: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有关文件精神,重点排查基层党组织中是否存在以下九种情形。
①党组织班子配备不齐、书记长期缺职、工作处于停滞状态的;
②党组织书记不胜任现职、工作不在状态、严重影响班子整体战斗力的;
③班子不团结、内耗严重、工作不能正常开展的;
④党组织长期不换届、组织制度形同虚设、不开展党组织活动的;
⑤党组织凝聚力不强、服务水平不高、群众满意率低的;
⑥换届选举存在拉票贿选问题的;
⑦财务不公开和民主管理混乱的;
⑧党组织班子成员存在违纪违法问题、甚至贪污腐化的;
⑨无固定活动场所的。
2. 排查方式:
①自查。所有的党支部对照上述“九种情形”,逐一自查,填写好《附表七》;
②核查。各二级党组织根据支部自查情况进一步排查核实,并把排查核实结果连同支部自查情况一并上报党委组织部。党委组织部按照基层党支部5%的比例,综合分析各二级党组织和党支部上报的排查核实情况,确定软弱涣散党支部整顿对象,核对群众长期信访举报的党支部及成员是否存在软弱涣散的相关表现,经核实有相关表现的纳入整顿范围。
(八)排查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不团结,党员干部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的问题。
1. 排查要点:二级单位领导班子不团结情况。
2. 排查方式:
①单位自查。各级领导班子召开班子成员会议,对班子自身存在的问题全面分析排查;
②分析核查举报情况。党委组织部对举报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是否存在相关的问题;
③党委组织部综合分析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考核情况并结合平时所掌握的情况,分析各单位是否存在不团结的情况。
由纪委办、党委组织部核查分析后,填写《附表八》。
(九)排查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情况。是否按规定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包括学生党支部)。
1. 排查要点:排查2013年以来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
①是否按照规定落实“三会一课”;
②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
2. 排查方式:
①各二级党组织通过查阅各党支部“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记录,对每个支部“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落实情况逐一进行排查,填写《附表九》;
②核查。党委组织部根据各二级党组织上报材料进行抽查核实。
(十)排查基层党组织是否按期换届情况。
1. 排查要点:排查二级党组织和基层党支部不按期换届的问题。
2. 排查方式:各级党组织自查,填写《附表十》。
(十一)全面排查开展党员民主评议,处置不合格党员情况。
1. 排查要点:
①排查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议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党员情况;
②排查已经处置和未处置的不合格党员情况。
2. 排查方式:
①自查。各二级党组织逐一核查2013年以来各党支部民主评议党员情况,二级党组织填写《附表十一》;
②核查。全面梳理2013年以来,党员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具体情况,受到纪检监察部门、公安机关治安处罚或行政处分的“问题”党员,由校纪委办汇总情况,形成分析材料。
(十二)全面清理学生党员档案。
1. 排查要点:学生党员档案不全、档案丢失等问题。
2. 排查方式:各二级党组织逐一核查各党支部学生党员档案情况,汇总填写《附表十二》。
四、有关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校党委成立由周益春同志任组长,周琦、刘圣陶同志任副组长的“十二项基层党建工作”大排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委组织部,负责协调处理排查日常工作。陈双喜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党委组织部、纪委办全体同志组成。各二级党组织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扎实组织开展好“十二项基层党建工作”大排查,确保有领导牵头、有专人推进、有措施跟进、有制度保障。
2. 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组织书记要把抓好本次基层党建大排查工作,作为抓基层党建工作的全面体检。对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绕道,将“十二项基层党建工作”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地排查出来,为下一步抓好整改,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奠定基础。
3. 严肃工作纪律。各单位要如实填报排查表格并对照“十二项基层党建工作”的排查情况、典型案例形成综合分析材料,在7月3日之前必须全面、如实上报。对不报送或报送材料不及时,不认真排查问题,经核查情况不实,应该发现问题而未发现,或者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漏报、拒不整改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排查不力的二级党组织书记进行约谈。报送的表格和材料都必须由基层党组织书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表:湘潭大学12项基层党建工作排查实施方案登记表
一、集中组织学习党章、“一准则三条例”情况排查登记表
二、党组织设置情况、基层党组织党务工作人员配备情况排查表
三、 2013年以来违规发展党员情况排查表
四-1、经查找仍然无法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四-2、经查找取得联系党员登记表
五、党员组织关系排查情况登记表
六、党员缴纳党费情况登记表
七、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排查表
八、领导班子不团结、软弱涣散,党员领导干部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情况排查表
九、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排查表
十、基层党组织换届情况排查表
十一、处置不合格党员情况登记表
十二、全面清理学生党员档案情况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