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学校在重点领域、重大事项、重大项目、大额资金管理及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省委巡视第八组工作要求,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开展“二十项重点问题”大排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突出重点事,聚焦学校人、财、物管理特别是工程基建、物资采购、科研经费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找准、查细“二十项重点问题”,边巡边改,边查边改,推动整改落实,以严的要求、实的举措,全力配合做好专项巡视工作。
二、时间要求
从6月24日起,利用十天左右的时间,针对“二十项重点问题”,全面梳理,深入排查。校属各有关单位要对照任务分工,逐项进行全面自查,填写相关台账,在7月5日前报送排查台账至牵头单位,由牵头单位负责审查,审查之后统一报送纪委办、监察处。
三、排查内容
1. “三公经费”开支情况
排查内容:2013年以来接待费开支情况;包括是否超标准接待;是否违规上烟、上酒;是否严格执行接待单接待;是否有违规送土特产、送礼品等情况。
牵头单位:计划财务处
2. 奖金、补贴发放情况
排查内容:2013年以来奖金福利、补贴发放情况;包括是否违规发放奖励费、劳务费、交通费、通讯费、防寒防暑费、车补费、加班费,发放节礼等;差旅费是否个人包干使用;是否有领导特支费、特别经费等情况;领导干部在重点项目指挥部(基建办公室)领取补贴情况。
牵头单位:计划财务处
配合单位:人事处
3. 收费情况
排查内容:包括学生教材收费、考前培训费、学生实习收费、转学转系收费、学生住宿费、学生就业推荐费以及继续教育收费等情况。
牵头单位:计划财务处
配合单位:教务处、兴湘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4. 科研经费管理使用情况
排查内容:2014年审计后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之后是否继续出现类似问题;科研经费管理是否规范的问题;是否存在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虚列、虚报、冒领科研经费的问题;是否有采取虚假手段从科研经费中违规开支劳务费的问题;学科建设经费管理使用存在的违规违纪问题。
牵头单位:计划财务处
配合单位:社科处、科技处、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5. 财务制度执行情况
排查内容:财务制度执行情况是否公开透明;是否存在坐收坐支、账外账、一些收入体外运行等问题;是否存在票据把关不严、报账把关不严,大宗办公用品报账未附详细清单等问题;是否存在公款私存等问题。
牵头单位:计划财务处
6. 私设“小金库”情况
排查内容:各单位进行全面排查是否存在私设“小金库”的情况。
牵头单位:纪委办、监察处
配合单位:计划财务处
7. 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方面的情况
排查内容:包括是否有党员干部利用婚丧喜庆、乔迁履新、上学出国等名义,收受本人亲属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对类似问题是否进行查处及处理结果。
牵头单位:纪委办、监察处
8. 打牌赌博等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等情况
排查内容:包括是否有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在工作时间内打牌的情况;是否有参与赌博情况;是否有工作日违规饮酒的情况。
牵头单位:纪委办、监察处
配合单位:保卫部(处)
9. 领导干部收受红包礼金方面的情况
排查内容:是否有党员干部利用职务、职权以及工作上的便利,收受红包礼金,包括利用学报发稿、职称评定等收受红包礼金的情况。
牵头单位:纪委办、监察处
10. 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兼职取酬问题
排查内容:校、院(系、部)领导干部是否有在企业、项目以及各类协会违规兼职的情况;是否有违规在企业担任独立董事兼职取酬的情况。
牵头单位:党委组织部
11. 出国(境)情况
排查内容:党员领导干部近五年来因公出国、因私出国的情况,包括利用因私护照因公出国等情况。
牵头单位:国际交流处
配合单位:党委组织部、人事处
12. 基建维修项目情况
排查内容:2008年以来,基建维修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开工竣工时间、概算预算、施工合同签订、合同管理、工程监理、工程验收、审计结算金额、工程质量、施工单位资质等方面的情况;是否有未批先建、违规报批等情况;是否按规定集体研究;是否有擅自更改计划、规划等情况;是否有低价中标、高价决算情况;是否有违反合同付工程款的情况;是否有校领导在工程项目兼职;是否有校领导及院(系、部)领导参与、插手工程项目等情况。
牵头单位:基建处
配合单位:后勤保障处
13. 后勤服务情况
排查内容:学校食堂管理、餐饮服务方面的情况;社会化服务方面的项目管理和收入情况;学校和后勤资产管理的情况;后勤固定资产和材料、收入入账及资产拍卖处理等方面的情况。
牵头单位:后勤保障处
配合单位:资产管理处
14. 校办企业情况
排查内容:包括经济实体的管理情况,学校各类经济实体权责利的关系,包括监管制度、收入上缴、分配使用等方面问题;是否存在院(系、部)、直属单位违规经营的情况;是否存在经济实体违规经营的情况;是否存在经营管理不善的情况;是否存在财务方面违纪违规等问题。
牵头单位:后勤保障处
配合单位和个人:计划财务处、资产管理处、审计处、出版社、段福长
15. 资产使用管理情况
排查内容:包括资产处置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的情况;利用学校资产、场地、场馆设备承揽社会企业培训的情况;收取租赁费、门面低价出租等方面的情况。
牵头单位:资产管理处
配合单位和个人:继续教育学院、大学体教部、刘波
16. 物资采购情况
排查内容:包括大宗物资、教学设备、教材的采购是否经过招投标程序;是否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是否有领导干部直接插手采购等违规违纪问题。
牵头单位:资产管理处
配合单位:教务处、兴湘学院
17. 违规使用车辆、违规占用住房情况
(1)违规使用车辆和办公用房整改情况
排查内容:违规公务用车、违规占用办公用房整改情况,是否整改彻底。
牵头单位: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
配合单位:人事处
(2)违规占用住房情况
排查内容:是否有违规占用住房等情况,是否进行了整改。
牵头单位:资产管理处
18. 校园管理、“平安校园”建设情况
排查内容:近年来学校各类治安案件的发生及处理、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等情况。
牵头单位:保卫部(处)
配合单位:校地共建中心
19. 学术不端方面的情况
排查内容:是否存在剽窃学术成果、论文造假及抄袭、过度使用他人成果等学术不端问题及处理情况。
牵头单位: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
配合单位:社科处、科技处
20. 招生录取情况
排查内容:包括自主招生、研究生破格录取、特长生招录等情况。
牵头单位: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配合单位:研究生院
四、工作要求
1. 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二十项重点问题”大排查,是对学校各项工作的一次“全面体检”。校属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端正态度,全面深入、实事求是地做好问题排查,深刻剖析原因,为下一步推动整改落实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2. 落实落细责任。开展“二十项重点问题”大排查,涉及学校多方面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校属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做到牵头主抓、全程把关,确保有领导牵头、有责任分工、有专人推进、有完成时限。根据需要,各牵头单位要设计排查表下发至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填报。学校巡视工作联络组要对照任务分工和时间要求,做好协调督办,督促各项排查任务按期完成。
3. 严肃工作纪律。开展“二十项重点问题”大排查,是认真配合做好专项巡视工作的行动体现。校属各有关单位要如实填报排查台帐,全面、准确上报。对不认真排查问题,不报送或报送材料不及时,经核查情况不实,应该发现问题而未发现,或者发现问题隐瞒不报、漏报、拒不整改的,学校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牵头单位报送任务排查台账,必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特此通知
中共湘潭大学委员会
201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