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的精神,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决定对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需增补的351名(其中编制备案制改革试点医院长沙市第四医院增补77名)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二、人员管理
列入相应事业单位编制或备案制编制,实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岗位等级待参加单位竞聘后确定。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9年公务员招考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本次招考报名截止日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在读学生不得参加报名(2019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应届毕业生可暂凭加盖毕业院校就业部门印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报名、参加资格审查,但资格终审时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7.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具体条件
此次招聘岗位238个,招聘计划351名(详见附件1)。
说明:1.25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5月22日(含)以后出生,30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5月22日(含)以后出生,35岁及以下是指1983年5月22日(含)以后出生, 40岁及以下是指1978年5月22日(含)以后出生,依此类推。
2.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应为全职工作经历,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工作经历和服务年限时间截止计算至2019年7月31日(含)。全日制在读期间(含国外留学学习期间)的实习、兼职、参加社会实践等不能计算为工作经历时间。
3.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认可的学历(学位)。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省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对有疑义的党校学历(学位),以省委组织部协调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教育部认证后才可报名。国外留学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经教育部认证后可视同为相同等级国
内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学历。
4.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为准。出现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该专业目录的情形时,由学校开具证明,招聘单位根据证明及相关材料进行认定。
5.凡所需专业注明是某个专业而非某类专业时,表示仅该专业符合岗位需求。
6.有执业证或资格证要求的岗位,通过相关考试未取得证书的可凭合格成绩单报名。
7.第一学历是指考生取得的第一个高等教育学历,正规全日制专升本视同为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
8.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自行承担。
五、关于编制备案制
为进一步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创新人事管理体制机制,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相关文件要求,长沙市第四医院实施公立医院编制备案制改革试点。编制备案制是指公立医院在核定的人员总额内自主聘用,报编制部门备案,实行备案制管理。改革试点期内,试点医院编制备案制人员的在岗聘用、收入分配、进修培训、职称评聘、职务晋升、考核奖惩等方面与编制实名制管理人员同等对待。
六、招聘程序
发布简章→报名→打印准考证→笔试(博士、副高及以上职称、急需紧缺岗位免笔试环节)→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含资格终审)→公示→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一)发布信息
相关信息公布网站:招聘简章、拟聘用人员公示通过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http://rsj.changsha.gov.cn、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sjkw.changsha.gov.cn公布。有关考试具体安排、各环节相关信息等均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 wsjkw.changsha.gov.cn公布,请考生自行查阅,不另行通知。
(二)报名
1.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网站:湖南人事招考网http://www.zrpta.com。考生登录报名网站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并妥善保存,资格审查时交招考单位审查。
3.网络报名时间:2019年 5月22日(周三)9:00—5月24日(周五)16:30。
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2019年5月31日(周五)9:00—6月2日(周日)09:00。
4.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必须符合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如实填写本人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实、准确。
5.开考比例: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须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达不到此比例则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对于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降低开考比例至2:1。岗位要求为博士学历、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系急需紧缺岗位的,不受开考比例限制。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9年6月2日(周日),具体以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为准。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内容:
(1)医学类岗位:笔试科目分为医学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医学基础知识占40%、岗位相关专业知识占6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2)非医学类岗位:笔试科目分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或申论)两科,满分各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或申论)占6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3.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附件。
4.2019年6月7日(周五)开始,考生可在报名网站查询本人的笔试成绩,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于6月10日(周一)(9:00—12:00,13:00—16:30)到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地址: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一办公楼636房,电话:0731—88666316)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须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的复印件),并于6月11日(周二)(9:00—12:00,13:00—16:30)到申请查分的地点领取查分结果。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资格审查
1.笔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入围资格审查。
2.进入资格审查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
3.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将于2019年6月12日(周三)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sjkw.changsha.gov.cn公布,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本人的《长沙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表》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与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考核资格,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资格审查。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五)考核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核。
2.考核时间、地点、具体考核方式及考核方案将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sjkw.changsha.gov.cn公布。
3.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0分,考核任一单项成绩低于70分的考生不进入体检程序。
(六)总成绩合成
考生总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考核成绩占60%合成(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公告将在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方网站http://wsjkw.changsha.gov.cn公布。
2.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未完成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者弃权时,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八)考察
1.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进行。
3.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的,考核成绩高者入围(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九)公示、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
2.拟聘用人员名单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审查,报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经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公示期间,因考生放弃或被举报查实为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不再递补。
3.所有聘用人员需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
1.咨询电话:
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处:0731-88666316
长沙卫生职业学院人事处:0731-84015906
长沙市中心医院人事科:0731-85668055
长沙市第一医院人事科:0731-84667683
长沙市第三医院人事科:0731-85171617
长沙市第四医院人事科:0731-88835131
长沙市口腔医院人事科:0731-83878470
长沙市中医医院(长沙市第八医院)人事科:0731-85259012、0731-85259023
长沙市妇幼保健院人事科:0731-84196605
2.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731-89728875
3.监督电话:
中共长沙市纪委市监委派驻长沙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纪检监察组:0731-88666193
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731-88666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