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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湘潭大学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4-12-17浏览次数:
湘大党发〔2014〕29号
 

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湘潭大学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的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经报请上级党组织同意,我校定于2015年3月下旬召开中国共产党湘潭大学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党代会),现将有关事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全校师生员工,万众一心,全力推进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现代大学建设进程。

   二、大会的主要议程

    1. 听取和审议中共湘潭大学第四届委员会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2. 听取和审议中共湘潭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3. 选举产生中共湘潭大学第五届委员会;

4. 选举产生中共湘潭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三、代表选举产生的程序及要求

       1. 代表名额的确定及分配原则

   我校现有正式党员6193名,大体按正式党员人数4.47%的比例,确定此次党代会代表名额为277名。参照党员人数,根据工作需要,已将名额分配至各选举单位(名额分配见附表)。

   2.代表的基本条件

(1)代表必须是我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中共正式党员;

(2)能够模范遵守和贯彻党章,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

(3)能够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理解和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的指示精神,维护党的集中统一,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坚持原则,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

(4)能够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密切联系群众,热忱服务群众,受到群众拥护,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道德品质好;

(5)能够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创先争优,敬业勤奋,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努力推进学校教学科研发展,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

(6)能够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自觉接受监督;

(7)代表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领导干部、教职工、学生、妇女党员均应在代表中占一定的比例。

   3.代表产生办法

   以各二级党组织为选举单位,按校党委分配的代表名额和代表结构指导性要求,组织全体党员酝酿提名,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初步人选,然后对初步人选进行考察,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再按照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代表人数的百分之二十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于2014年12月23日前报请学校党委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讨论,正式确定候选人名单。各选举单位务必在2015年1月8日前将本单位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以无计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选举代表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要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选举才有效;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要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一半才能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确定。所产生的代表,需经中共湘潭大学第五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合格,方可获得代表资格。

   4. 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或选出的代表不符合条件的,校党委将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选举。

   四、中共湘潭大学第五届委员会委员、中共湘潭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要求及程序

   1.两个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的确定:根据我校现有党员人数情况,经上级党组织批准,校党委由11人组成,校纪委由7人组成,按照差额选举的原则,两个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为应当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因此,确定党委委员候选人为14人,纪委委员候选人为9人。

   2.两个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从工作需要出发,按照德才兼备、结构合理的原则进行酝酿推荐、上下协商,其基本条件是: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马列主义理论水平;坚定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为民务实清廉;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有较强的领导组织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能正确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密切联系群众。

    3. 两个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酝酿推荐、上下协商产生的办法。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其基本程序是:首先由校党委组织所属党组织充分酝酿推荐、上下协商,根据多数党组织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人选,并对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考察,然后召开党委会议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再由党委向党代会主席团说明候选人预备名单酝酿产生情况,提请各代表团组织全体代表充分酝酿讨论,最后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两个委员会正式委员。

 

  4.时间要求:校党委在2015年1月14日前完成与各选举单位党组织对候选人的酝酿推荐、上下协商工作,2015年1月24日后经党委讨论,提出候选人预备名单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查。

   五、几点要求

1.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好这次党代会对于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我校党的建设,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进一步提升湘大自信、湘大人自信、湘大精神自信,进一步推进学校内涵式发展和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现代大学建设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会议筹备工作的领导,确保会议的顺利召开。

    2. 深入发动,精心组织。各选举单位党组织要认真组织全体共产党员学习党的有关文件,组织好本单位党员代表的选举工作,做好下届两个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酝酿推荐工作,动员广大师生员工以实际行动迎接第五次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

   3. 严格要求,确保成功。全体党员和党员代表,要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行使党员和党员代表的民主权利,圆满完成大会的各项任务。

   第五次党代会召开的具体时间及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中共湘潭大学第五次党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doc

             

                           中共湘潭大学委员会

                             201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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