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就业办: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湖南省普通高校2019届毕业研究生和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办理工作的通知》(湘教毕办〔2019〕5号)的文件精神和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省就业中心”)安排,我省2019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将于6月初开始。为了做好我校2019届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办理派遣时间安排
1、我校第一批集中派遣时间为2019年6月19日;第二批集中派遣时间为7月5日;7月6日开始由学生自行办理。
2、请各学院务必在2019年6月6日(星期四)下午17:00以前按通知要求将第一批集中派遣的相关表格及原始佐证材料报送我处就业资源开发科(服务大楼102),逾期将作为第二批派遣。第二批集中派遣材料收集截止时间另行通知。
二、具体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工作,安排专人负责,摸清每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
2、要仔细清理各专业、班级所有延迟毕业以及申请提前毕业学生的学分情况,统计各专业毕业生人数和预计毕业生总人数,核对《学院预计毕业生名册》(见附件1)。确认不能按时毕业的学生名单,统一填写《删除2019届毕业生资格登记表》(见附件2)。
3、毕业生去向数据填报相关说明
适用毕业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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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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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订就业协议书,档案派遣至就业地或托管地,且已将协议书上交我处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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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本人对派遣信息进行核对并签字确认,见附件3:《签订协议书派遣信息核对方案》;
单位不接收档案,档案托管的,协议书需盖托管地公章或另附托管地接收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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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签订就业协议书,但单位不接收户档、需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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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本人填写附件4:《湘潭大学2019届毕业生去向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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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
请督促毕业生本人将已经签订好的就业协议书及时交至我处就业资源开发科(服务大楼102),第一批截止日期2019年6月6日,逾期参与第二批派遣。
下列情况需进行派遣的毕业生,请直接将派遣书面材料交至服务大楼102,并登记相关信息(附件6):用人单位未签订协议书,直接给毕业生开具接收函;毕业生生源地当地人才中心接收函;公务员录用函等。
签订协议书又考取研究生的同学,务必确定档案去向,并及时反馈到我处。处理办法:①若决定到签约单位上班并按协议书派遣,则不需报送升学数据;②若决定升学,请将单位解约函交至我处就业资源开发科(服务大楼102)。
签约单位接收档案(包括用人单位直接接收或单位当地人事局、人才中心代为接收)的毕业生,申请其他去向的,需提交《公司同意档案自理的函》到我处就业资源开发科(服务大楼102),未提交材料的将按协议派遣至单位。
(2)继续深造、申请回生源地的毕业生
各学院应组织继续深造、申请回生源地的毕业生认真填写附件4:《湘潭大学2019届毕业生去向登记表》,再将附件4:《湘潭大学2019届毕业生去向登记表》信息汇总至附件5:《湘潭大学2019届毕业生继续深造、申请回生源地去向汇总表》。
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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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毕业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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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2019届毕业生去向登记表》填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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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大学2019届毕业生继续深造、申请回生源地去向汇总表》填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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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填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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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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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
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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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上研究生等形式继续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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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填写附件4:《湘潭大学2019届毕业生去向登记表》,去向类别中勾选“继续深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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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向类别:“继续深造”
2、单位名称:录取学校
3、单位电话:研招办或学院电话
4、毕业生电话
5、毕业生qq
6、家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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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要求:将升学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附在附件4:《湘潭大学2019届毕业生去向登记表》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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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生
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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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创业、自主择业、待就业、单位不接收档案、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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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填写附件4:《湘潭大学2019届毕业生去向登记表》,去向类别中勾选“回生源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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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去向类别:“回生源地”
2、单位名称:就业单位
3、毕业生电话
4、毕业生qq
5、家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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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已签协议书,单位不接收档案的,应填写单位名称、单位电话、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行业、工作职位类别;
b、出国留学(就业)的,应在备注栏填写“出国”
c、自主创业的应在备注栏填写“自主创业”
d、自由职业的应在备注栏填写“自由职业”
*根据省教育厅要求:派遣材料需提交电子扫描件,请学院依据相应情况,将下列材料原件/复印件附在去向登记表后,我们将统一扫描。需要提交的材料包含: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用工证明函、出国证明函、自主创业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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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9届毕业生在省就业中心规定非集中派遣期、择业期内(2019年6月30至2020年6月30日)业的毕业生需办理有关派遣手续的,由毕业生本人携我处出具的介绍信、毕业证书、身份证及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等相关就业材料,自行到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与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学校不再统一办理。
5、材料提交说明
其中附件2:《删除毕业生资格登记表》、附件5:《湘潭大学2019届毕业生继续深造、申请回生源地去向汇总表》需同时报电子与纸质两项材料;附件4:《湘潭大学2019届毕业生去向登记表》(附:研究生录取通知书、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用工证明函、出国证明函、自主创业材料等佐证材料)、附件3:《签订协议书派遣信息核对方案》仅报纸质材料;所有上报纸质材料需分门别类按协议书编号从小到大的顺序统一造册并加盖学院学工办公章。电子版材料发至湘大就业服务部邮箱:2280761757@qq.com。
6、《报到证》集中办理工作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效性强,希望各学院严格按本通知要求、时间安排,认真做好毕业生《报到证》办理工作,以确保毕业生如期离校,顺利走上工作岗位。
如有其它问题,请学院负责老师直接与我处就业资源开发科联系。
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二0一九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