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0年上学期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根据《湘潭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要求,现就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申请的总体安排
受疫情影响,面临毕业的研究生无法返校,部分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撰写与答辩因此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为了最大程度减小疫情的不利影响,根据上级指示精神,今年学校将适当增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的次数,以便于2020 届毕业研究生申请学位。
正常学位申请程序和要求按原计划进行,学校将于6月中下旬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讨论学位授予。因疫情影响,部分研究生不能在此之前完成学位答辩的,可顺延学位答辩时间。顺延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可向后期增开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申请学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正常申请学位的进度安排
1、学位论文的学术不端检测
(1)学校将于4月中下旬开始组织学位论文检测。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须在4月20日下午5点前进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查重申请,届时系统将关闭。没有按时提交查重申请的研究生不参加本次学位论文检测,但可按顺延答辩的相关规定进行。查重申请由学院审核。学院在规定时间内对拟申请学位人员的学位论文进行检测。各学院应指定专人负责检测工作,校学位办统一分配论文检测的检测账号和密码,并根据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通过审核的查重申请人数确定可供检测的篇数。具体检测时间安排如下:
4月22日:碧泉书院·历史与文化学院、amjs60885金沙·主頁欢迎您、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文学与新闻学院、外国语学院、艺术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
4月23日:物理与光电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学院、化工学院、土木工程与力学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机械工程学院;
4月24日: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计算机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自动化与电子信息学院。
(2)各学院于4月29日前将检测结果导入系统,并就是否同意研究生进入答辩环节进行审核。
2、学位申请审核
(1)拟申请学位答辩及仅申请毕业答辩的研究生于5月15日前登陆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科研成果登记,并按类型提交答辩申请。
(2)请学院于5月29日前根据科研完成进度和学校相关文件,对研究生的科研成果进行审核,并综合研究生培养环节完成情况等对答辩申请进行系统审核。
(3)研究生院将于5月31日前完成研究生科研成果抽查和复审。
(4)硕士研究生的科研成果由学院负责审查,研究生院学位办抽查。博士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在学院完成初审后,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复审。
3、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
(1)各学院根据《湘潭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对拟申请学位的研究生进行资格审核,并组织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工作。
(2)各学院在组织答辩过程中应按上级防控要求认真做好防疫工作,因受疫情影响或疫情防控需要无法及时返校参加现场答辩的研究生,可向所在学院申请采用微信、钉钉或者其他会议服务进行视频答辩。学位论文的视频答辩申请需报研究生院审批。视频答辩的要求参照现场答辩要求执行,全程需录音录像,答辩结束后音、视频资料需交学院存档,其中博士学位论文的视频答辩资料除交学院存档外,还需交研究生院学位办以备查。研究生返校后的答辩组织形式将根据上级规定和疫情情况及学校相关文件另行通知。
(3)请各学院于6月10日前完成研究生的论文答辩工作,6月15日前将建议授予学位的纸质材料提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并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成学位申请程序。
学位论文质量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衡量标准,各学院须严格要求、统一标准,认真做好学位论文的评阅与答辩组织工作。
三、因疫情顺延的学位申请相关安排
1、需顺延到6月以后申请学位的研究生,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同意并签字后提交学院,学院统一于4月20日下午5点前向研究生院学位办报备,报备顺延的学位论文提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所有顺延的论文仍然需要通过查重检测、论文评阅和答辩等环节。
2、考虑到疫情的影响,已达到最长学习年限的研究生,或已于2019年6月完成毕业但未授学位的研究生,可在6月10日前、也可顺延至学校增开的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之前完成学位答辩,申请学位。湖北籍的研究生,由于情况特殊,学校将酌情另定。
本次学位授予工作虽然处在特殊时期,但学位论文质量不能因此降低标准,请各学院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克服困难,严格按照《湘潭大学硕士、博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规定和要求,做好学位授予的相关工作,严把论文关,确保学位授予质量。学校坚决杜绝学位论文抄袭行为和其他形式的学术不端,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研究生院
2020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