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切实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在立德树人中的关键课程作用,助推“双一流”建设,着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大思政格局,经研究决定,湘潭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中心组织开展特色校本课程委托公开招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的精神,落实《湘潭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方案》,聚焦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凸显课程育人的特点,以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改革为重点,紧密结合学校实际,开发有湘大特色的校本课程。
二、委托课程选题
围绕 “四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劳动教育、美育、湘籍无产阶级革命家故事等来开设课程。
三、申报要求
1.课程负责人应具备主讲教师资格,从事高校教学工作3年以上,原则上应具备副高以上职称,有博士学位的申请者职称可以适当放宽,鼓励教学经验丰富和学术造诣较高的教授积极领衔申报。
2.课程应拥有稳定的、教学水平较高的教学团队,团队成员不少于3人。
3.团队成员应有开设该课程或相近课程教学经验,课程开设效果良好。
4.课程学分一般为1-2学分,最多不超过3学分。
四、经费资助与经费管理
中心视情况拟立5门课程,每门课程资助经费3万元,资助经费一次核定,分二次拨款。课程立项后,拨付首批资助经费2万;课题通过结项验收后,拨付剩余经费。
五、结题要求
1.特色课程应符合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改革创新方向,有较好的研究和改革实践基础,教学专题设计科学合理,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反映特色课程立项的指导思想,课程内容设计突出湘大特色和时代特色,对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改善教学实践有指导作用和推广应用价值,能够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2.所有立项建设的课程从2021年下学期开始,每学期至少开设一个课头供学生选修,且连续开设三年以上,团队力量强且学生选课积极性高的课程,每学期可以开设多个课头。学校鼓励课程团队采取教师联合讲授、讲座、实践等多样化的教学形式,并依托世界大学城的教师、学生空间建设、课程中心建设、开展线上线下混合式教学。如采取混合式教学,线下教学课时不得低于所开课程课时的一半。
3.湘潭大学校本课程采取选题申报、立项建设和结项验收的方式实施。委托立项建设的校本课程建设期为1年左右,建设期满后中心组织校内外专家评审。课程结项需要包括完整的电子教案、教学视频、PPT、习题、参考资料及网络资源链接等。对于符合课程建设目标、教学效果良好的课程,拨付剩余经费,并视建设情况加大经费资助,不合格者剩余经费将不予拨付。
六、申报要求
1.材料要求:课题申请人须提交《湘潭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中心特色校本课程申请书》(双面打印,一式2份)纸质版。同时提交申请书电子版,邮件以“单位-课题负责人姓名”命名。电子邮箱为:438501326qq.com,联系人张婵,电话15200350931,0731—58298671
2.截止时间: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日。
附件:湘潭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中心特色校本课程申报表
湘潭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中心特色校本课程申报表.doc
湘潭大学思想政治教育中心(代章)
2021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