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js60885金沙 学院概况 师资队伍 学科建设 科学研究 本科教育 研究生教育 党群建设 学生工作 社会服务 政策文件

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6-04-11浏览次数:

学校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6〕71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和范围、选拔条件

见湘人社函〔2016〕71号(见附件)。

二、推荐指标

学校上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专业技术人才推荐名额为2名,高技能人才1名,各单位可分别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报人事处(两类推荐指标不能混用,不能超额申报,其中专业技术人才仅限学院、系、教学部推荐),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不推荐。

三、推荐程序及材料要求

(一)推荐程序

1. 个人申报,单位推荐。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所在单位进行资格初审与推荐,并根据申报控制数将推荐人选的申报材料报人事处。

2. 资格审查,专家评议。人事处对申报人员的申报资格进行审查,组织专家对申报人进行评议推荐,并将评议结果报学校审定。

3. 结果公示、材料上报。经学校审定的推荐人选,由人事处进行公示后,上报有关材料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材料要求

1. 单位申报对象的材料要求

2016年4月27日前,有关单位将下列材料交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szk@xtu.edu.cn,联系电话:58292075):

(1)申报人所在单位的书面推荐意见1份;

(2)《专家情况登记表》一式20份(见湘人社函〔2016〕71号文件附件1,其中1份须到教务处、研究生院、社科处、科技处等部门核实表中所涉及到的相关成果,并请审核人签名且加盖审核单位公章);

(3)《2016年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见湘人社函〔2016〕71号文件附件2)。

2. 学校确定的推荐对象的材料要求

(1)反映推荐对象政治思想、学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的综合材料1份;

(2)《专家情况登记表》3份(用Word格式,并提供电子版),按附表说明打印,每份用胶固定装订成册;

(3)《2016年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1份(用Excel格式,并提供电子版),其中“突出贡献事迹”栏要求突出申报对象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人才效益等情况,字数不超过150字。

(4)《经人事处审核原件的各种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包括申报对象高级职称证书、获奖成果证书、专利证书、荣誉证书、利税证明材料等)装订成册,并提供代表专著和代表论文1-2篇(高技能人才可不提供)。复印件均须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5)《综合材料、《专家情况登记表》和《2016年推荐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情况一览表》的电子版请发送至:szk@xtu.edu.cn。

 

附件: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6〕71号)

 

                                                                                                      人    事   处

                                       2016年4月8日 

热门排行最新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