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全体教职工:
6月24日,省委巡视第八组联合校纪委对学校机关处(室)的工作纪律情况进行了检查,发现存在个别干部职工上班期间使用QQ聊天、外出请假未按规定办理请假审批手续等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按照边巡边改、边查边改要求,现就进一步严明干部职工工作纪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纪律观念
工作纪律是工作作风的重要内容,直接反映学校干部职工的工作面貌、工作态度,关系到学校的整体形象。各级领导干部、全体教职工要高度重视,结合省委巡视组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工作作风问题,把严肃工作纪律、规范工作行为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从根本上解决工作纪律不严、工作作风涣散、服务环境不优等问题,以端正的工作态度、出色的工作能力、优良的工作作风认真履职,高质量、高效率、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严格工作纪律,规范办公行为
1. 严格实行考勤登记制度。全校干部职工要严格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坚决杜绝迟到、早退现象。凡是有门禁刷卡系统,须统一实行上下班刷卡制度;暂未安装刷卡系统的,由本单位负责考勤登记。组织部、人事处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干部职工的考勤管理办法,堵塞监管漏洞;人事处和网络与信息管理中心要定期对机关管理人员进行考勤汇总,定期通报考勤情况。
2. 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全校教职工应自觉遵守《湘潭大学教职工考勤及请假管理办法》(湘大人发〔2009〕8号)的规定,外出严格办理请假、续假、销假手续。教职工请假均须填写《湘潭大学教职工请假审批表》(人事处网页“表格下载专区”处下载)说明请假理由及起止时间,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安排好工作事务,按规定经所在单位或人事处审批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确实无法事先办理书面请假手续的,须在一周内补办请假手续,如补办请假手续未获批准则按旷工处理。教职工请假期满后不能及时上班的,须提前申请续假,续假手续按请假手续办理。教职工请假期满返校后,应立即到所在单位报到上班,并持单位报到上班证明到人事处办理销假手续。
处级干部请假除按上述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外,还须按照《湘潭大学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湘大党发〔2016〕9号)第56条的要求,进行请示或报告。
3. 严格规范办公行为。全校干部职工在工作时间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严禁工作时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工作时间离岗、串岗、脱岗聊天;严禁工作时间炒股、上网聊天、网上购物、玩游戏、看电影、听音乐以及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内容;严禁工作日午间饮酒,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不准酗酒。
三、加强管理监督,抓好工作落实
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各项纪律,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同时,要切实加强本部门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管好自己的人,确保本部门工作纪律方面不出问题。
纪检监察部门将会同组织、人事等部门,加大明察暗访力度,对校属各单位执行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纪律执行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甚至贻误工作者,除及时进行纠正并通报外,还将按相关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中共湘潭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6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