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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22浏览次数:

 

校属各单位: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组织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8年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18227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8年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遴选工作安排

(一)推荐范围与条件

湘人社函〔2018227(附件1)。

(二)推荐名额

各学院(教学部)每一层次可推荐1人;如某层次无符合条件者,可不推荐,推荐指标可用于其他层次;三个层次推荐人选合计不超过3人。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单位推荐。个人根据文件规定的推荐范围与条件,向所在学院(教学部)提出申请,各学院(教学部)根据申请人的德才表现、成果业绩等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推荐人选。

2学校审核和评审。学校对学院(教学部)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3公示。对学校审定通过的推荐人选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四)材料要求

1.反映人选思想政治、学术水平、工作业绩等情况的综合报告1份。

2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工程人选申报表》一式二十(附件2

3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工程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一份(附件3,分层次填报),其中主要工作业绩栏要求涵盖主要获奖、荣誉、业绩、论文专著、人才培养等有关情况,文字简练,字数不超过200

4.各种证书、获奖、书籍、论文等附件材料的复印件1分,并装订成册,不超过40页。(本材料可事先准备,无需打印成册,待学校评审通过后上报时再打印。

(三)其他注意事项

1.已入选原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一层次的人选不再重复申报;入选二、三层次的人选,可往上一层次申报,也可越层次申报。

2.各学院(教学部)需在申报人选上报的纸质材料上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3.请各学院(教学部)20189261700前,将申报人选纸质材料报送至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综合办公楼411室,联系人:陈振,电话:58292074),并发送电子材料至rcb@xtu.edu.cn,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 关于做好2018年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培养工程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

        (湘人社函〔2018〕227号).pdf

             2. 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工程候选人情况登记表.doc

             3. 湖南省121创新人才工程人选申报情况一览表.doc

 

 

湘潭大学人事处                

20189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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