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暑假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放假前师生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开展一次防盗、防骗、防火、实验室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特别是消防安全教育,要求师生员工在使用电器、做实验时牢记“人走断电”,杜绝火灾发生。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学习《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对假期学生安全应注意的事项进行深入细致的教育、提醒和强调,特别是防溺水、防传销、出行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远离校园贷非法集资等相关内容。
二、加大放假前安全检查力度
1.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易燃、易爆、高危物品的管理,要明确管理责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控制使用范围,不具备高危物品保管条件的,要集中到学校危险品仓库保管。
2.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各部位进行一次防火、防盗、防毒、防爆炸、防事故的全面检查,对电梯、配电房等特种设备器材要进行重点查看,发现问题,查找隐患,及时整改,落实防范措施。
3.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对所辖范围列出封闭式(不需启用的)和开放式(假期需要科研和教学实验用的)部位。对封闭式部位的各类设施务必关闭所有开关和门窗等出入口;对开放式的部位,要安排人员值班。
三、认真做好学生离校前安全防范工作
有关部门要对学生宿舍的门、窗、锁进行全面检修,破损的要及时维修好。学生离校前各院(系、部)要安排专人到学生宿舍督促检查,要求学生将现金、有价票证和贵重物品随身带走或妥善保管。放假期间,原则上要求学生离校,因特殊情况要求留守学校的,需经所在院(系、部)批准,并安排2-3名责任心强的留守学生负责本院(系、部)学生宿舍的巡查【人员名单务必在2018年7月16日前报保卫处办公室(服务大楼205)】。
四、切实做好其他安全防范工作
1.保卫处组织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处置各类案件和事件,对全校各个值班点进行督查;指导各单位值班守护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掌握全校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值班室地点在服务大楼一楼警务室,值班电话:58292110。
2.后勤保障处负责组织实施好家属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以栋为单位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住户的安全意识。
3.暑期有基建、维修施工任务的单位,要严格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检查,切实加强对工程队和民工的教育管理,注意衣着形象、语言文明。
4.各单位假期均应安排人员值班守护【值班安排表务必在2018年7月16日前报保卫处办公室(服务大楼205)】,明确带班领导,保持联络畅通,要加强巡逻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所在单位领导和保卫处值班室。
保卫部(处)
2018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