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本学期期末的各项工作和下学期的开学准备工作,使广大教职员工合理有序地安排假期工作和生活,确保有关工作在暑假期间顺利进行,现就2019年暑假放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 2016-2018级学生放假时间为7月8日至8月25日,8月31日、9月1日注册,9月2日正式上课。2019年上学期期末考试不及格、重修双学期课程的学生于8月26日-8月30日参加重考、重修考试。
2. 教职工放假时间为7月10日至8月24日,8月25日报到上班。暑假期间,教师照常放假,校属各单位在完成各项工作的前提下,实行领导带班、工作人员轮休值班。
二、暑期有关工作安排
1. 教学工作
(1)为了确保重考重修工作顺利开展,各类学生考试全部结束后,请各学院(部)任课教师于7月15日前分别在校园网教务管理系统、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登录本科学生及研究生的成绩,并向开课学院(部)提交成绩册。
(2)各学院(部)务必在7月16日前将需要重修或重考信息告知学生。本科学生7月17日-7月23日进行双学期课程重修报名缴费。
(3)2019年下学期各类选课通知见教务处网页。
2. 招生和开学有关工作
(1)暑假期间,各有关单位要抓紧时间,切实做好2019年招生工作和新生入校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生按时、顺利入校。本科生(本部与兴湘学院)、研究生新生入学时间为8月29日。
(2)教务处、研究生院、各学院(部)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做好下学期排课计划及开学准备工作,确保下学期顺利开学。
三、暑假轮休安排及有关要求
1. 轮休值班安排。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值班室设在办公楼505,电话:58293253。请各单位于7月3日前将本单位轮休值班安排表(注明值班电话)分别送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综合科、人事处办公室和保卫处办公室。
2. 有关要求。(1)实行领导带班制和单位轮休值班制。领导带班期间和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能只留电话号码不留人。领导带班期间原则上不得外出,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经上一级领导批准。值班人员要严格办理好交接班手续,对重要文件应及时报告、处理,确保印章使用安全。(2)假期如遇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迅速逐级上报。如因值班人员不在岗、处置时间不及时、处置措施不得力,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3)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禁单位组织旅游活动。
四、安全保卫工作
1. 保卫处设值班室24小时值班,值班地点设在服务大楼一楼警务室,电话:58292110。
2. 暑假天气炎热,各单位要加强用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各院系要加强对实验室(所)和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检查,杜绝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3. 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对危险品仓库要加强安全方面的防范,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4. 放假前,各单位要召开会议对学生、教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5. 假期安全保卫工作的具体要求事项按照《关于加强暑假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见附件)执行。
五、后勤保障等工作
1. 暑假期间开放兴湘餐厅、雅园餐厅、北苑学生五食堂。
2. 学生放假前和开学上课前,各单位都要认真打扫一次环境区卫生和室内卫生,特别是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要打扫干净;假期维修改造项目要做到文明施工,在开学前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清扫。
3. 假期全校实验室照常开放,不停水、电,以便教职工利用假期开展教学准备工作和科研工作;图书馆实行值班开放,具体安排由图书馆落实并予以公布。
4. 基建部门要利用假期抓好各项在建工程项目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进度。
5.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6. 各单位要在7月8日前将所有机要文件、资料退回党委机要室(办公楼501),以防丢失或泄密。同时要按照校档案馆的要求,认真做好文件材料的清理、归档工作。
以上通知,各单位要认真组织传达并妥善安排好本单位的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加强暑假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湘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9年6月24日
关于加强暑假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暑假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放假前师生安全教育
各单位要开展一次防盗、防骗、防火、实验室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特别是消防安全教育,要求师生员工在使用电器、做实验时牢记“人走断电”,杜绝火灾发生。各有关部门要在认真学习《湖南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和处理条例》的基础上,切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对假期学生安全应注意的事项进行深入细致的教育、提醒和强调,特别是防溺水、防传销、出行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远离校园贷非法集资等相关内容。
二、加大放假前安全检查力度
1.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易燃、易爆、高危物品的管理,要明确管理责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控制使用范围,不具备高危物品保管条件的,要集中到学校危险品仓库保管。
2.各单位要对本单位各部位进行一次防火、防盗、防毒、防爆炸、防事故的全面检查,对电梯、配电房等特种设备器材要进行重点查看,发现问题,查找隐患,及时整改,落实防范措施。
3.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对所辖范围列出封闭式(不需启用的)和开放式(假期需要科研和教学实验用的)部位。对封闭式部位的各类设施务必关闭所有开关和门窗等出入口;对开放式的部位,要安排人员值班。
三、认真做好学生离校前安全防范工作
有关部门要对学生宿舍的门、窗、锁进行全面检修,破损的要及时维修好。学生离校前各学院要安排专人到学生宿舍督促检查,要求学生将贵重物品随身带走或妥善保管。放假期间,原则上要求学生离校,因特殊情况要求留在学校的,需经所在学院批准,并安排2-3名责任心强的学生负责本学院留校学生的联络和动态掌握工作,【人员名单务必在2019年7月9日前报保卫处办公室(服务大楼205)】。
四、切实做好其他安全防范工作
1.保卫处组织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处置各类案件和事件,对全校各个值班点进行督查;指导各单位值班守护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掌握全校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值班室地点在服务大楼一楼警务室,值班电话:58292110。
2.后勤保障处负责组织实施好家属区的安全保卫工作,以栋为单位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住户的安全意识。
3.暑期有基建、维修施工任务的单位,要严格工程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检查,切实加强对工程队和民工的教育管理,注意衣着形象、语言文明。
4.各单位假期均应安排人员值班守护【值班安排表务必在2019年7月9日前报保卫处办公室(服务大楼205)】,明确带班领导,保持联络畅通,要加强巡逻检查,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所在单位领导和保卫处值班室。
保卫部(处)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