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本学期末的各项工作和下学期的开学准备工作,使广大教职员工合理有序地安排假期工作和生活,确保有关工作在暑假期间顺利进行,现就2020年暑假放假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一)2017级学生放假时间为7月6日至8月30日,8月31日-9月6日参加各类考试;2018级、2019级学生放假时间为7月6日至9月6日,9月7日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放假时间为7月6日至8月29日,8月30日报到,8月31日上班。暑假期间,教职工采取轮休制。
(三)暑期留校人员安排
1. 已返校研究生经本人提出申请,导师审核,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留校;目前未返校研究生秋季学期开学前不返校。
2. 2017-2019级本科生秋季学期开学前不返校。
3. 已在校留学生、港澳台学生经本人提出申请,国际交流处批准后,方可留校。
4. 所有毕业生按学校规定时间离校。
二、暑期有关工作安排
(一)教务有关工作
1. 教学工作
(1)为确保重考重修工作顺利开展,各类学生考试全部结束后,请各学院(部)任课教师于7月12日前分别在校园网教务管理系统、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上登录本科学生及研究生的成绩,并向开课学院(部)提交成绩册。
(2)请各学院(部)务必在7月19日前将需要重修或重考信息告知学生。
(3)2020年下学期各类选课另行通知。
2. 招生和开学有关工作
(1)2020级新生根据国家招生政策确定报到时间。暑假期间,请各有关单位抓紧时间,切实做好2020年招生工作和新生入校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新生按时、顺利入校。
(2)教务处、研究生院、各学院(部)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做好下学期排课计划及开学准备工作,确保下学期顺利开学。
(二)安全保卫工作
1. 保卫处设值班室24小时值班,值班地点设在服务大楼一楼警务室,电话:58292110。
2. 暑假天气炎热,请各单位加强用电管理,确保用电安全。请各学院加强对实验室(所)和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检查,杜绝火灾等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3. 请实验室与资产管理处对危险品仓库加强安全方面的防范,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4. 放假前,各单位要召开会议对学生、教职工进行安全宣传教育。
5. 假期安全保卫工作的具体要求事项按照《关于加强暑假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见附件)执行。
(三)后勤保障等工作
1. 暑假期间开放乐园餐厅、南苑师生餐厅。
2. 学生放假前和开学上课前,请各单位认真打扫一次环境区卫生和室内卫生,特别是教学楼、办公楼、学生宿舍要打扫干净;假期维修改造项目要做到文明施工,在开学前对施工现场进行整理清扫。
3. 假期全校实验室照常开放,不停水、电,以便教职工利用假期开展教学准备工作和科研工作;图书馆实行值班开放,具体安排由图书馆落实并予以公布。
4. 基建部门要利用假期抓好各项在建工程项目的文明施工和安全管理,确保工程进度。
5. 请各单位在7月3日前将所有机要文件、资料退回党委机要室(办公楼608),以防丢失或泄密。同时要按照校档案馆的要求,认真做好文件材料的清理、归档工作。
三、疫情防控工作
(一)暑期疫情防控措施
1. 做好暑期师生员工的管理工作。放假前对暑期留校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摸排统计,并按要求做好暑期的管理工作。人事处负责留校教职员工的统计和管理工作,研究生院负责留校研究生的统计和管理工作,国际交流处负责留校留学生、港澳台学生的统计和管理工作,离退休处负责留校离退休人员的统计和管理工作。各单位将统计汇总结果于7月5日前报送至学校防控办备案。
按照上级疫情防控要求,师生员工暑期不要前往高中风险地区和境外,在校师生员工因特殊情况确需前往的,须经所在部门(学院)审核,人事处(研究生院)批准。申请留校的研究生中途离开学校,返校时须经导师同意,研究生院批准后方可返校。
2. 做好暑期在校重点人员的排查工作。根据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和工作实际,及时调整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新冠肺炎检测范围。对有疑似症状的人员、涉境外人员、来自或到过高中风险地区、疫情防控重点地区、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人员,校属各单位须严格按上级防控要求,实行分类管理、精准排查,各单位及时将排查结果分别报送人事处、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处。境外师生未经学校批准一律不得返校。
3. 做好暑期师生员工健康监测工作。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校属各单位须做好信息排查和健康管理。全体师生员工须按要求每天在“湘大校园”APP中如实填报个人体温健康、行踪等自查情况,并及时申领湖南省居民电子健康卡。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学校防控办报告,电话:58292120;16670800070。
4. 做好暑期外来人员的登记排查工作。严格做好校园封闭管理和门禁管理,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做好外来人员的来访登记、体温监测和健康码排查等工作,高中风险地区人员或健康码为黄码、红码或体温异常的人员不能入校;加强校园保卫工作,维护学校安全稳定;做好外来车辆的登记备案工作。
5. 做好暑期培训、会议等的疫情防控工作。校属各单位按照暑期疫情防控要求,严格控制人数,避免人员进行大规模聚集。举办培训、会议等需提前将疫情防控预案报送湘潭市防控领导小组审批,经审批同意后,按照湘潭市防控领导小组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6. 做好与当地卫生健康、防疫部门的联系沟通工作。按照属地原则,及时与湘潭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卫健委等部门进行沟通,掌握疫情信息,获取专业指导,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做好暑期校园疫情防控,及时发现、报告并配合做好疫情处置工作。
7. 做好暑期校内人员的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值班食堂的卫生清洁和预防性消毒。食堂进货严格落实索证索票,严禁使用来源不明的家禽家畜,不得采购野生动物。做好供水设施的清洁、消毒工作,保障留校学生的饮食、饮水安全。做好供电、供水设施的检修,确保暑期校内人员水、电正常供应。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洁、消毒。
8. 严格落实校医院24小时值班制度。做好门诊记录,对发热病人实行跟踪制,做好校医院集中观察区的管理,及时了解发热师生员工病情转归。如发现疑似病例,立即采取防护措施并拨打急救电话,按湘潭市卫生健康部门有关要求进行处置。
(二)离校师生防控工作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离校工作的通知》要求,2020届毕业生6月30日之前离校。结合疫情防控的要求,离校师生应做好个人防护,顺利离校。
1. 做好2020届毕业生的离校工作。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前提下,各学院要结合实际,制定详细的毕业生离校方案,并积极开展毕业季活动,营造浓厚毕业氛围,培养毕业生母校情结。学院领导、任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要深入学生宿舍为毕业生送行,让毕业生在热烈、隆重、愉快的气氛中离校。
2. 做好离校师生的信息收集工作。提前收集离校师生的离校方式和时间、目的地等信息。采取有效方式和途径向学生推送旅途中的安全防护提醒信息。及时与离校师生进行联系,确保安全到达目的地。
3. 做好疫情期间离校师生的个人防护提醒工作。学工处、研究生院、国际交流处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统一制作离校师生个人防护温馨提示,提醒离校师生在旅途中注意做好个人防护,保障安全。
(三)防控工作要求
1. 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校属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将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决策部署和学校各项防控措施,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2. 压实防控纪律,严格责任追究。对疫情防控工作重视不够、措施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缓慢的单位和个人,启动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3. 聚焦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领导责任,把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细化防控举措,补上短板漏洞,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四、暑假轮休安排及有关要求
(一)轮休值班安排。
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值班室设在办公楼509,电话:58292188。请各单位于7月3日前将本单位轮休值班安排表(注明值班电话)分别送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综合科、人事处办公室、保卫处办公室和学校防控办。
(二)轮休值班有关要求。
1. 实行领导带班制和单位轮休值班制。领导带班期间和值班人员值班期间,不能只留电话号码不留人。领导带班期间原则上不得外出,特殊情况需要外出必须经上一级领导批准。值班人员要严格办理好交接班手续,对重要文件应及时报告、处理,确保印章使用安全。
2. 假期如遇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迅速逐级上报。如因值班人员不在岗、处置时间不及时、处置措施不得力,给学校造成损失的,将严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 暑假期间,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值班等相关工作,认真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确保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暑假。
以上通知,请各单位认真组织传达,并妥善安排好本单位的相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加强暑假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湘潭大学校长办公室
2020年6月28日
附件
关于加强暑假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暑假安全保卫工作,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放假前安全教育
1. 开展 2020 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三湘行”和 “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组织师生员工观看学习“安全生产大家谈”和“湖湘安全”云课堂。
2. 各单位要开展一次防盗、防骗、防火、实验室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特别是消防安全教育,要求师生员工在使用电器、做实验时牢记“人走断电”,杜绝火灾发生,切实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对学生假期应注意的安全事项进行教育、提醒和强调,特别是远离校园贷、防传销、消防安全、交通安全、贵重物品的携带与保管、出行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等相关内容。
二、加大放假前安全检查力度
1. 有关单位要加强对易燃、易爆、高危物品的管理,要明确管理责任,控制使用范围,严格落实各项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要求做好高危物品的存放保管。
2. 各单位要对本单位进行一次防火、防盗、防毒、防爆炸、防事故的全面检查,对电梯、配电房等特种设备器材要进行重点查看,发现问题,查找隐患,及时整改,落实防范措施。
3. 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各单位要对所辖范围列出封闭式(不需启用的)和开放式(假期需要科研和教学实验用的)部位。对封闭式部位的各类设施务必关闭所有开关和门窗等出入口;对开放式部位要安排人员值班。
三、切实做好其他安全防范工作
1. 暑假疫情期间,严格管控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校园。学生未经批准不得留校或返校,除因工作原因需要进校的外来人员和车辆外,其余一律不得进入校园。
2. 保卫处组织人员24小时值班,及时处置各类案件和事件,对全校各个值班点进行督查,指导各单位值班守护人员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掌握全校安全保卫工作情况,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值班室地点设服务大楼一楼警务室,值班电话:58292110。
3. 暑假期间有基建、维修施工任务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项目和民工的安全教育,严格项目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检查。
4. 暑假期间各单位应安排人员值班守护(值班安排表务必在2020年7月3日前报保卫处办公室——服务大楼205),明确带班领导,保持通讯畅通,加强巡逻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所在单位领导和保卫处值班室。